海东地区采取措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2013年,海东地区将坚持保护优先、积极治理的原则,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力求新突破。
一是按照构建大绿化格局、大生态屏障的要求,继续争取和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祁连山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的效果。
二是加强黄河谷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通过实施河岸治理、荒山造林、经济林建设等项目,努力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积极协调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实施水土保持经济林及节水灌溉项目,推进生态建设。
三是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绿色产业及环保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升级,实现传统产业及新兴产业的集约化、生态化,努力打造生态化的产业体系。
四是切实加大湟水河综合治理力度。成立湟水流域综合治理管理委员会,尽快编制完成湟水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大力推进三绿一净工程(绿屏障、绿河谷、绿城区建设和净水工程),逐步实施综合整治,不断改善湟水流域生态环境。
五是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和新技术,深化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抓好重点城镇、工矿企业和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控,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优先引进清洁绿色项目,大力推广生态环保技术,适度限制两高一资项目(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确保新上工业项目能耗、技术、环保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海东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