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乐都县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012年,乐都县把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扎实开展了各项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城乡低保与五保供养工作。全县累计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对象2387户6691人,动态管理率达29%;发放低保及各类补助金6592.5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8600户24300名,共340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1.8万人(次),共3187.95万元。审定农村五保对象912户1016人,按3375元/年和3857元/年的标准,分别为956名分散供养和60名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发放五供养金和门诊补助金382.37万元。
二是大力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项目。按照以脑山地区为重点,突出解决五类对象住房问题的要求,对19个乡镇125个规划村的1897户危房实施改造,其中涉及五保户59户、低保户1039户、优抚对象107户、残疾人321户、灾民户371户;共建新房屋7316间11056平方米,合格率达100%,入住率达95%。
三是扎实开展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工作。累计发放救灾面粉510吨;培训灾害信息员434名,发放《乐都县防灾减灾及民政知识宣传手册》12000余份。上报省慈善总会救助贫困大学生12名,救助贫困大学生33名,发放救助金3.3万元;为65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共41.34万元。为全县243名孤儿和258名事实上无人抚养贫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223.8万元。积极组织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重度残疾人进行全面审查,对1370名确定未纳入城乡低保且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补助对象,以一折通的形式为其发放补助资金84.65万元。
四是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体制改革。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8068人,报销医疗费用398.54万元;为976名城乡大病群众报销二次救助医药费665万元;为34922名城乡低保对象代交参合金195.3万元;为98名疝气患儿、37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13名唇腭裂患儿和46名单病种患者免费进行了手术治疗,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看病难的问题。
(海东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