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民和县七项措施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民和县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以及残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促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县上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残工委委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网络,在机构设置方面,县、乡均成立了以分管残联工作的领导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全县22个乡镇残联均配备理事长和专职委员各1名;312个村、14个社区都建立了残疾人协会,选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并落实了报酬,实现了残疾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目标。在人员培训方面,定期召开县乡残联理事长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在制度建设方面,认真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四份文件。同时,县有关职能部门也相应出台了配套文件,建立健全了残疾人社会救助和参加社会保险补贴制度以及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供养、环境服务体系等具体措施,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拓展活动载体,着力营造良好的助残扶残氛围。充分发挥乡镇残联和社区(街道)聋哑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精神残疾及亲友协会、智力残疾及亲友协会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挖掘社会资源,在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等残疾人节日期间,精心策划开展残疾人健康知识讲座和助残一日游等大型助残系列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县政府网站等平台,扎实开展专项宣传、法制展览、法律讲座等活动,共印制和发放残疾人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残疾人优惠政策宣传挂历1万余份、宣传单6万余份,宣传手册2万余份;展出残疾人事业专题图片展5次,展出图片(照片)2000张(次);县电视台就残疾人相关工作专题报道100余次;县司法局组织残疾人普法讲座24次,参加人员达1300余人(次)。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营造了良好的助残扶残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服务,不断拓展康复领域。以康复中心为平台,以社区和村康复站(点)为骨架,以家庭康复为基础,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利用社区和村卫生资源,把残疾人康复训练延伸到了村和社区,确保就近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截至目前,累计为1.2万人(次)困难残疾人配赠了轮椅车、拐杖、盲杖、助听器、助视器、坐便椅等辅助器具,价值达119万元;为79名肢体残疾儿童、30名智残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对62名聋儿、48名聋儿家长、39名盲人进行了培训;在7个社区开展了康复试点工作,配发了康复器材,建立了残疾人康复需求档案,对康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积极争取实施彭年光明行动青海站项目,累计完成残疾人白内障手术1610余例;精心组织实施精神病防治工程,累计为150人(次)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服药;开展残疾人健康讲座10余次,为400名残疾人提供了免费体检。
四是加大扶贫力度,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把扶持残疾人的脱贫工作列入农村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在安排各类扶贫资金项目时,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确保贫困残疾人与全县贫困人口同步脱贫。把解决城市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同落实城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相结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难问题。投资2.1亿元,在全县225个贫困村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1.2万名残疾人受益。全县累计建成雨水集流窖7860眼,新建日光节能温室6260栋,8000户残疾人家庭受益。为25户住房困难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分配了廉租房,为54户人均不足12平方米的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余万元。投入3988万元为2077户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改造项目。利用各类协会和专业组织,积极探索协会带农户的残疾人扶贫开发模式,发展贫困残疾养殖户16户,圈羊156只,年出栏480只,户均净收益8000元。
五是拓展就业渠道,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对全县辖区内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到职工总数的1.5%或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175个用人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23万元。积极落实残疾人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贴息,县财政贴息6万元,为54户创业残疾户落实贴息贷款120万元。县龙彦餐具消毒厂招收6名残疾员工,每名残疾员工年收入达1.5万元。每年免费选送5至7名盲人到省残联盲人***中心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39名盲人先后在省内外就业。组织城乡残疾人赴新疆、浙江、杭州等地劳动就业,给残疾人家庭增加了经济收入。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在县内个体从业、集中和分散就业等形式,600多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六是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大力提高特殊教育水平。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确保了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和在校率,全县适龄残疾儿童622名,入学531名,入学率达85%。认真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每年将5至6名6周岁以下聋儿免费送到省地语训中心学习。积极争取项目,投资590万元的民和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已竣工。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优惠政策,办理残疾人助学13户,发放助学金6万元。
七是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方位开展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453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青海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证》,发放生活补贴313.92万元。为3881人次残疾人发放社会养老保险补助52万元。为118名城镇重度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金11560元,1665名农村重度残疾人代缴参合金33.3万元。对已办证的11055名残疾人进行摸底筛查,并按困难程度将摸底对象评估排队和公示,对3458名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人提供了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资助,做到了应托尽托,累计为6091人次发放阳光家园计划补贴资金304.55万元。将207名城镇残疾人和1665名农村残疾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享受了低保政策。
(海东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