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都兰县努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今年以来,都兰县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忧、优化服务”的工作理念,以“保民生、促和谐”为工作主线,全力加强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努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一、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有进有退、逐步提高、及时发放”的原则,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户1876户5084人,发放保障金748.37万元;城镇低保户1522户3230人,发放保障金929.85万元,发放冬季取暖费54.07万元。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共对全县177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8万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全面普及。通过“一站式”服务机制,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呈现出救助对象范围拓展、门诊救助标准提高、住院救助报销比例提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加大四大特点,形成政策统一、资金统筹、标准一致的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格局。截至目前,共为150名城市低保对象报销住院费用94.7万元,缴纳参合金2898人17.3万元;报销农村大病医疗321人206万元。
三、双拥优抚安置稳步开展。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优待抚恤标准。年内共统计上报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41人,发放生活补贴51人3.36万元;报销优抚对象医疗费3人2.8万元,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66人45.4万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10人30万元。在重大节日期间,向驻县部队发放慰问金2.2万元。
四、慈善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本着“救助范围扩大化,资金筹集多元化”的原则,及时救助高校新入学贫困生和部分在校困难大学生,年内共资助大学生6人,发放资助金1.7万元;“四个一万”工程资助贫困学生40人,发放资助金7.6万元。发放临时救助50人6.5万元、重度残疾人补贴405人33.12万元、孤儿救助145人54.18万元,对全县6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进行免费手术治疗。
五、老龄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从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着手,建立以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困难老人为对象的养老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水平。按照省、州老龄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全县70至79岁、80至89岁老年人的登记汇总工作,共登记70至79岁老年人1970人,80至89岁老年人380人;为280名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8万元,为291名两老干部发放补贴21.76万元。加快敬老院项目建设进程,目前县敬老院已竣工,香日德敬老院正在加紧建设。
六、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按照《青海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确保公正”原则,制定《都兰县2012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规划》和《都兰县2012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程。今年,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500户,目前已竣工440户。
七、救灾减灾工作有效落实。今年5月以来,由于受自然灾害影响,全县部分乡镇发生洪灾,部分农田、牲畜、水利设施及交通设施遭到损坏。为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都兰县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扎实开展自然灾害勘灾救灾减灾工作,并积极争取救灾款物开展灾民救助,及时下拨救灾面粉230吨,下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0万元,有效帮助全县受灾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困难。
(海西州委、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