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海南州工商部门多措并举推动依法行政迈向更高水平
海南州坚持以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规范执法、依法开展监督、依法服务发展、依法推进创新,有效推动依法行政迈向更高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助推法制工作有章可循。先后出台和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核审规则》、《行政处罚证据规则》、《行政执法回访制度》以及《工作人员优质高效服务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全州范围内统一执法标准和要求,堵塞了执法漏洞,规范了执法行为。
二是坚持不懈狠抓法制培训教育。采取把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等灵活多变的形式,实行每年初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考试,确保每位执法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工商法律法规系统培训制度。不断丰富学法载体,坚持“一月学一法、一季一考试”和利用网络答题等形式,实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做到点线面相结合,提高了干部的学法用法能力。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案件核审,实行“一案一审”,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达到100%,简易程序备案率也达到了100%。建立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登记行政指导制、廉洁自律制、责任追究制等十项规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回访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程序。全州连续三年未发生因行政行为不当或程序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是适度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了《海南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参照执行标准》,对常用的14部法律的自由裁量条款进行了分档划分,进行适度控制,正确适用从轻、从重、减轻处罚。在案件核审中,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审查,对畸轻畸重、超越法定幅度处罚的及时予以纠正,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切实促进了行政处罚的合理、合法。
五是专人专库实行罚没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建立了《罚没物品出(入)库三联单》制度,凡出(入)库物品,均由保管人员填写出(入)库台账,办公室、法制机构、办案机构各留存一份,凡罚没物品均由办案机构在作出没收物品决定后一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做到相互监督,实现罚没物品管理规范化。
六是围绕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重点围绕执法办案、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执法文书使用、各类数据网上录入等方面,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检查,每年度组织一次案卷集中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坚持以案说法,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感。
七是行政指导推进执法机制和方式创新。始终遵循自愿、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采取建议、辅导、规劝、劝诫、提醒、示范、约见等方式,在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广告监管等工作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通过柔性执法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合法经营、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全系统先后对管理相对人实施行政提示750人次(包括食品经营户索票索证)、行政告诫130户次(包括管理相对人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安全生产隐患等)、行政建议40户次,帮助79家企业、个体工商户促成融资贷款610万元,通过***服务等措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材料、消费警示等近6000余份,指导企业培育商标72枚,处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
(海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