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民和县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扎实推进
为确保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民和县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城镇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全力以赴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民和县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县上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科学选址,精心施工,努力把保障房性住房建成优质工程。注重科学规划,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在建筑设计方面,遵从占地不多环境好、户型不大功能全,价格不高质量好的原则,对没一个单体建筑的户型面积、使用功能、外观造型、成本控制等进行综合考虑,既控制了户型面积,又优化使用功能,同时还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建造成本。
三、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廉洁工程、责任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重,时间要求紧,程序规范严,办理手续多。为了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责任工程,建立了严格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一是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管理制度、一套配套措施的工作方法,并建立了项目工作组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的责任追究制。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将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项目建设资金严格实行四转(专款、专户、专用、转账)管理,并要求县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三是坚持阳光操作。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申领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严格把关,并实行了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
(民和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