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王予波强调要倍加珍惜包容和谐的市情
11月7日下午,西宁市长王予波在副市长金九辰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深入城北区大堡子镇朱北村和城西区兴海路小学等,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督察调研。王予波指出,作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意义重大,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立足实际,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研究,全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全省跨越发展及长治久安做出努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王予波强调指出,包容和谐是西宁市最重要的市情特征,也是西宁市最重要的人文特征。对此我们要倍加珍惜,倍加弘扬。要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总抓手,采取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向前推进。
一要抓对民族工作认识的再提高。要认识民族团结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和乐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民族团结的根本目的是增进人民福祉,实现长治久安;认识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主体是各族人民,每个人都是建设者,每个人都是共享者。要广泛发动各族人民群众来参与,形成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局面。
二要抓宣传教育。王予波指出,文化和谐是最高境界的和谐,宣传教育至关重要。要宣传民族团结的市情--民族文化包容和谐;要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始终是西宁市民族关系的主旋律;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到每个人心中;要宣传各族人民离不开党的领导和“三个离不开”;要宣传祖国意识、法制意识、民族团结意识。通过持续不懈抓宣传教育,使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深入人心。
三要抓典型引导。及时发现、大力培育、及时表彰推广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区县、部门、单位在促进民族团结上都有不少创新、有不少亮点,也有不少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四要抓依法治理。要高举宪法和法律的旗帜,依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依法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依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法切实保护好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化解各种矛盾;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讲法治、讲尊重、讲引导、讲落实。
五要抓创新机制。针对对外开放环境下民族宗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加以研究,不断创新机制、创新工作。要长期不懈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保持并发扬好西宁市民族团结、政通人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作者: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