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绩斐然
海西州始终把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及时出台《海西州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和《海西州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全省统一招标采购制度的落实,狠抓基本药物配备率、使用率和网上采购率,实行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备案、审批制度。目前,全州二级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达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90%以上,全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100%配备基本药物。
一、药品零加成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从2009年4月1日起,在全州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品零加成试点工作,并于2010年1月扩大到州级医疗机构。目前全州所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含中草药)、医用耗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覆盖率达100%。
二、零加成财政补助政策有效实施。按照《海西州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财政补助意见》,州内各地区成立由发改、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药品零加成补偿费用审核工作组,定期对医疗机构取消加成后的减收情况进行核算审查,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财政全额补助,今年各地的补助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预拨费用,年底结算。自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全州各地累计落实药品零加成财政补助经费3300余万元,其中州级医疗机构513万元、县级医疗机构1827万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960万元。
三、医务人员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临床应用指南》培训方案,聘请6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州36所乡镇卫生院和所辖村卫生室共计130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师资培训,再由接受过培训的技术人员对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截至9月底,共对全州县、乡、村835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四、基本药物使用制度有序规范。全州11家县级以上二级医疗机构平均配备药品536种,平均配备基本药物280个品种,基本药物品种数占药品总数的52.23%,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91.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本药物配备率显著提高,较2009年同期增长17.6%。2011年,全州11个县级以上二级医疗机构药品总收入608.3万元,其中基本药物收入268万元,基本药物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为44%。全州11所县级以上二级医疗机构均成立了药事委员会,制订了药事管理核心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发挥药师在临床用药的指导作用,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通过落实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落实药品零加成一系列惠民政策,全州基层医疗机构月均门急诊人次由医改前的1742人次上升到现在的2146人次,上升率23.19%;月均住院人次由1***人次上升到209人次,上升率27.44%;次门诊药品费用由***.93元下降到42.7元,下降率34.3%;次均住院费用由560.03元下降到455.14元,下降率19%;人均处方费用由42.5元下降到33.72元,下降率20.7%。
(州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