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五举措力推就业再就业工作
海南州坚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拓宽渠道,着力改善就业结构和环境,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良好。1-9月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7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14万人次,劳务收入2.61亿元,各类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143人,农牧民工培训246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一是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争取省级就业资金4801万元,州级配套资金400万元,为就业再就业各类失业人员支付四项补贴2538.67万元,为304人减免各项税费23.73万元。二是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州委、州政府联合出台了《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州四通信用担保公司成功放贷290户、企业5家,放贷金额达3523万元。召开全民创业促就业动员大会,表彰14个“创业先进集体”和20名“创业先进个人”。三是不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暨春季用工招聘会、企业招聘周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共举办招聘会18场次,提供就业岗位5717个,就业服务9516人次,有2***6人达成就业意向。积极改善海南州公共就业服务设施落后局面,投资2400万元在城北新区新建州级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已竣工验收。四是规范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定出台《关于统筹规范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项目审批、培训机构认定、培训券使用、培训资金监管、培训补贴标准、合格证发放等工作,进一步理顺了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管理机制。五是稳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选聘57名和3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和三支一扶工作。继续实施藏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藏区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农牧民工技能培训等人才智力工作达成共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