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进一步巩固深化公路三乱治理成果
今年以来,海东地区交通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加大源头预防公路“三乱”反弹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治理成果,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截至目前,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上海东辖区内没有出现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保持和巩固了我区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
一、落实责任,继续巩固全区公路无“三乱”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治理工作负总责,“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及时制定下发《海东交通局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让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工作有人积极去抓,有人主动负责。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一是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从铲除引发“三乱”问题的源头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签订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赢得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为实现全区所有公路无“三乱”目标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深化治理成果。各县交通部门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作用,领导干部亲自带队上路明察暗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每季度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地区和路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罚款不开票据、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治理公路“三乱”的高压态势,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的各项措施和优惠政策,确保公路畅通、保障有力。上半年,各县严防以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名义,上路乱设卡、乱罚款等行为,保证了依法治超、科学治超。
三、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监督制度。把治理公路“三乱”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部门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询访政风行风监督员和问卷调查等办法,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首先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出现公路“三乱”问题能及时快速查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建立内部监察和查处机制,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三是积极受理投诉。在“春运”、“五一”、“十一”期间,加大对运输市场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越经营及非法经营行为,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四、加强对涉路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各责任单位把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人员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如何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出要求,重申禁令。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及时纠正和查处吃拿卡要,以罚代管,中饱私囊,严重损害交通部门执法形象的人员和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三个不准”:即“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四是加强制度约束,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五、严格依法行政,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新形象。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一是抓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督察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结办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政务公开规定、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等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开展依法行政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交通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建设一支具有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纪律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政、礼貌服务。三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建功立业,参与“文明海东”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新形象。同时,进一步转变职能,支持和帮助经营业户,优化办事程序,认真帮助他们解决疑难问题,弘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地区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