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海南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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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海南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再提高。近日,省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其中城市每月提高20元,农牧区每月提高15元,从2012年1月开始发放,补发部分将在10月份低保补助金发放时兑现。通知还将2008年以来中央一直为我省城市低保对象补助的临时物价补贴每月55元和全省农村低保补助对象补助的临时物价补贴每月30元划转到低保标准中。此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并理顺后,海南州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每月303元,农牧区低保保障标准为每年1980元。(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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