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新农村村庄绿化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9年至2012年我区各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要求,将村级绿化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新农村村庄绿化工作。四年来,六县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立地条件较好、村民绿化积极性高的193个村,开展了新农村绿化建设的试点工作,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新农村绿化现状
海东地区现有行政村1587个村,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村的村庄绿化主要是由群众自发绿化为主,缺乏统一规划,栽植的树木零散,规模小,栽植随意性强,隔代树木多,呈现出四世同堂,参差不齐,散乱混生的状态,其生态防护功能和景观美化效果十分低下。2009年开展新农村绿化试点工作以来,通过四年的努力,全区已实施193个村的新农村绿化工作。其中:民和县实施了25个村,乐都县实施了40个村,平安县实施了28个村,互助县实施了50个村,化隆县实施了25个村,循化县实施了25个村。四年来,上述193个村共完成植树140.41万株(其中:2009年完成7.71万株,2010完成14.41万株,2011完成52.6万株,2012完成65.67万株);共计保存121.79万株(其中:2009年保存6.12万株,2010年保存11.73万株,2011年保存41.56万株,2012年保存62.38万株),平均保存率86.71%(其中:2009年保存率为79%,2010年保存率为81%,2011年保存率为79%,2012年保存率为95%)。
二、存在问题:
(一)新农村绿化工作的覆盖面积小,受益人口十分有限。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新农村绿化村193村,占全区总村数1587个村的12.16%,目前受益户数5.1919万户、21.83万人,占全区134万农业人口的16.3%,从村庄绿化覆盖面和受益人口两方面看都很局限,体现出我区今后的新农村绿化工作任重道远。
(二)有相当一部分老村庄,村容零乱,巷道狭窄,村容村貌不整洁,造林地点零星散乱,造林后整体效果不佳。
(三)林牧矛盾突出,部分村由于牲畜多,加之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苗木损失较大。
(四)后期管护跟不上,有些地方造林后不能及时浇水,加之抚育管理工作跟不上,造成苗木成活率不高。苗木损失较多,保存率低。
(五)缺乏统筹规划,部门间协调不够。部分村在村庄整治或道路硬化中,没有预留植树地点,造成绿化设计无法落实。另一方面,有些村村庄整治和村庄绿化两个项目同时实施,造成互相冲突,影响施工质量。
三、对策
(一)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将新农村绿化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固然是建设新农村的主旋律,但新农村建设也要强调协调建设、和谐发展、内外兼顾、整体推进、良性循环、品位高雅的发展思路,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双赢。如果我们一味注重发展生产而忽视绿化与美化,不仅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会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做到科学规划显得尤为必要。一要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贯穿于规划全过程,将新农村绿化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中,必须做到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以促进农村社会发展为基本原则。二要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安全为切入点,与村庄规划、环境整治、道路交通、农田林网和经济发展等有机结合,不搞单一模式或一刀切。三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集约发展,注重植物材料空间配置和季节变化,乔、灌、草、花相结合,针、阔混交搭配,突出地方特色,鼓励农户在房前屋后栽植树木,建立小果园、小花园,营造各具特色的立体网络化的绿色居住环境,展现田园风光,体现郊野自然,最终达到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自然景观效果,真正展示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科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景象。
(二)创新机制,增加投入,激发农村绿化美化建设的新活力。今后一段时期还有1394个行政村等待绿化,按照目前的绿化速度看,远远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对村庄绿化的需要,因此,要充分发动全社会参与新农村绿化美化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新农村村庄绿化的投入,加快村庄绿化美化工作。在组织的形式上,以义务植树和社会投资造林为主,突出通道、村镇、公共设施和庭院绿化,以公共设施、村镇绿化为点,路渠绿化为线,农田林网建设为面,构成点线面一体化、功能相互辐射的绿化网络体系。由于现行绿化建设的主要运作形式是国家投资、林业部门管理、乡镇组织实施,在此过程中市场的调节作用和群众的主体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从而影响了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绿化美化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农村绿化和美化应充分运用物质利益的驱动作用和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把绿化美化建设从单纯的政府推动机制转向政府推动与利益驱动相结合的新型运作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加快推进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参与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对原为集体经营的农田林网积极探索有效经营方式,促进林地合理流转。另一方面加快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落实谁造林、谁管理、谁受益的林业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农户、个体参与农村绿化美化建设。
(三)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推动农村绿化美化工作。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群体和部门,要想绿化美化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推动和充裕的财力作保障,更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支持与配合以及乡村两级组织的全力实施。一是新农办、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在村庄整治、村道硬化、水利渠系、村庄绿化等方面相互协调,整体推进,防止部门间各行其事,互相干扰。特别是村庄整治和绿化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整治,后规范;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程序,在制定道路硬化和村庄整治方案时,优先考虑绿化工作,给造林绿化预留植树地点,同样,村庄绿化也要围绕村庄整治进行,坚决防止各项工作相互阻碍,相互牵制等现象的发生。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各乡村绿化规划及标准的制定、图纸设计、技术指导、苗术调运、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技术性工作。二是要以国家支农惠农工程项目实施为推手,抓好农村绿化美化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土地平整项目、村村通工程项目、水利兴修工程项目的实施,搞好农田林网、乡村公路、道路硬化、河堤水库等绿化规划,做到整地与施工同步进行。三是要落实造林目标责任制,责任事故追究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管理措施,实施重点突破,把农村绿化达标率作为乡村两级干部及相关单位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建设整体成效。
(四)广泛宣传,落实责任,确保农村绿化美化成果。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需要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保护和管理是绿化美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有部分农村群众,由于生态意识淡薄,或受利益驱使,乱砍滥伐、乱采滥挖树木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且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要进一步明晰产权,落实责任,应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和宣传力度,让农民感受到绿化美化在改善环境、美化家园、提高生活质量、致富奔小康等方面的好处,让所有村民都参与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来,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确保农村绿化美化成果。
(地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