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工商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2012年,海东地区工商局坚持注重职责导向、注重依法行政、注重服务关怀,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调,严格实行查验制度,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单位职责,逐步将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八月底,全区共注册个体工商户25492户,从业人员122611人,流动个体经营户1156户,其中:已提交婚育证明804户,未提交婚育证明352户。2012年新注册流动人口2***户。向计生部门反馈信息18次,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活动39次,发放宣传材料6900余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的查验率和反馈率均达100%。
强化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针对个体工商户点多面广、流动性强,人员构成复杂、交流沟通困难等特点,采取深入宣传教育、耐心说理引导的方式方法,积极营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一是在日常巡查、办照、验照等过程中,向个体工商户面对面的进行宣传,让他们懂法律、知政策,增强主动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识。二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有效载体,通过开会、集中培训、出黑板报等形式,认真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使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得到逐步提升。三是全区工商部门主动配合计生部门组织的流动人口宣传服务周及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开展“3.15”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同时积极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和举办培训班活动。四是广泛宣传《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的决定》和《青海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殖保健和艾滋病防治知识。截止目前,共出动宣传车59台(次)、发放宣传材料6900余份,悬挂横幅20条,出黑板报34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6块,召开分会会长、行业组长、个体工商户参加的宣传、动员、座谈会12场(次),与辖区计生部门联合召开培训会议、开展人口宣传39场次,参与人数达到1万余人。
明确工作目标,有效保证工作落实。一是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地区局与六县局、县局与工商所逐级签订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二是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地区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主管科室科长为负责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区个体科牵头负责与计生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对各县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实行***督办。三是按监管区域确定兼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到任,任务到片,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查验质量。紧紧抓住注册登记、年检验照、市场巡查等“三个关键环节”,认真查验《婚育证明》。一是凡流动人口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时,要求申请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能够及时提供婚育证明的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颁发营业执照;对不能及时提供婚育证明的责令限期提交,同时做好未提交婚育证明的情况登记并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反馈信息。二是在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环节对《婚育证明》进行复验,对不能提供《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过期的,暂缓验照,限期补办,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人口计生部门。三是在市场巡查环节,把查验《婚育证明》作为市场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查证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反馈。
落实三项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婚育证明》查验制度。在办理登记注册、年检验照、市场巡查工作中对流动人口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认真查验《婚育证明》,并将《婚育证明》原件进行复制后归入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档案。二是认真落实信息登记备案制度。根据掌握的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分别填写全省统一的“已提交婚育证明情况登记表”和“未提交婚育证明情况登记表”,并分别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做到一季度一整理。三是认真落实查验信息反馈制度。每季度以书面反馈函的形式将辖区流动人口办理营业执照和查验《婚育证明》情况通报所在地计生部门,同时报上一级工商部门备案,从而建立了局所联动、与计生部门协调配合的新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相互促进。
实行贴心服务,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全区以“公平对待,合理引导,搞好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帮助解决流动人口经营者在生产生活、经营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一是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在登记、验照、年检、收费、摊位安排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二是在办事窗口和部分娱乐场所设立避孕药具发放点39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从而有效转变了外来人员的婚育观念,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意识,积极提供证明材料配合工商部门搞好计生工作。三是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作用,在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光彩服务周”等活动中,大力宣传党的计划生育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使广大外来经营户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把计划生育工作变为其自觉的行为。截止目前,全区主动为96户从事个体私营活动的流动人员协助办理了孩子入学、入托手续。对经营确有困难的230户流动人口经营户以及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登记费4600元、会费13800元。工商部门以真情的服务,实现了有效的管理,提高了流动人口经营户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同时也为流动人口经营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营和发展环境。
(地区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