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海南州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效及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海南州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着力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营造了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人人关注残疾人事业的良好局面。
一、工作成效:一是细化工作目标责任。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残疾人就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全社会扶残助残等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把目标责任主体上升至州县层面,从而为促进全州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制定完善助残扶残政策。出台了《海南藏族自治州残疾人扶助办法》,从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组织联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惠残助残规定。州县司法机关专门成立法律维权工作站,协调处理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人法律诉求。严格执行旅游区对残疾人免票的优惠政策,投资100万元对景区残疾人专用车位及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全州38处景区(点)无障碍率达90%以上,各县县城主要街道无障碍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三是强化社会保障及扶贫工作。目前,有2702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享受低保, 1669名重度和贫困残疾人被纳入新农合、新农保等优惠政策扶持范围,有2733名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有6244名残疾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贵德县对81名残疾人进行了藏毯加工技能培训;州人社局、州残联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登记失业残疾人1183名,计划培训残疾人333名,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2次,帮扶就业近40人;州民政局对2806名生活无着落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45.1万元;州残联通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160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80万元的居家托养补助资金;同时,今年全州各级党政及残联组织落实残疾人帮扶慰问资金11.25万元。四是加强残疾人组织机构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选聘用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工作实施方案》,全州36个乡(镇)、422个行政村、2 7个社区居委会选聘专(兼)职委员486名,并每年落实乡镇残联工作经费5000元,社区专职委员工作经费2000元,村专职委员工资报酬每年800元。五是加大扶残助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爱耳日、助残日等有利时机,通过文艺演出、免费义诊、走访慰问、讲解残疾人扶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和康复设施等形式,大力开展助残惠残宣传活动,并投资3万余元专门编印了藏汉双语的《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青海省扶助残疾人规定》。六是加快托养服务机构中心建设。目前,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已完成可研报告和征地工作,兴海县托养中心项目己开工建设,同德县正在争取项目用地,共和、贵南两县托养中心项目已通过审批。
二、存在问题:一是认识上还有偏差。个别地区和部门习惯于用传统思维对待残疾人工作,依赖于政府和残联,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社会氛围还不强。二是思路还不够宽,对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自觉性不强,主动性不够,在开发利用社会资源方面对残疾人考虑不够,社会化助残活动仍局限于运动式推进,随意性较大,没有形成制度化。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未将残疾人工作列入部门、地区综合考核范围,对残疾人工作没有进行专题研究。四是残疾人工作经费投入少,未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尤其是乡、村两级残联工作经费、专职委员报酬等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五是政策落实力度还不够。有些地区对省、州关于残疾人扶助办法规定中有关惠残助残政策还未落实到位。
三、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残疾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领导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切实提高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载体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倡导和谐、友爱、互助,形成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先进事迹的宣传,鼓励残疾人树立信心,主动参与社会活动。三是加大扶贫解困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因残致贫家庭的关心和关注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途径,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更好地为残疾人排忧解难;继续做好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点的慰问活动和助残一日捐爱心捐款等活动,加大对特困残疾人的扶助。四是加大对残疾人扶助政策的落实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就医、住房、法律援助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