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积极落实残疾人就业和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海南州千方百计落实残疾人就业和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全州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人员46名,其中,州桥头福利汽车修理交易有限公司雇用残疾人技工10名,共补贴6个月的社会保险资金28050元,岗位补贴资金12000元。
二是对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残疾人,给予三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率达70%。其中,州本级为公益岗位吸纳的65名残疾人每人每月落实岗位补贴1010元,1-7月份共发放资金45.95万元,每人每月落实社会保险补贴556.80元,1-7月份共发放补贴资金25.33万元。
三是启动“海南州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对登记失业残疾人员及其他援助对象进行就业援助,组织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会3次,走访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家庭115户,登记失业残疾人152人,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残疾人67人,帮助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26人,帮助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34人。
四是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基本社会保险,为1887名重度残疾人缴纳新农保补贴24.53万元。对27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男年满50周年、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病退手续,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8万元。(州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