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六措并举切实规范和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
近年来,格尔木市立足农村牧区实际,围绕监督与自律结合、宣传与教育结合、检查与整治结合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切实推进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规范村级民主监督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海西州《关于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以村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农牧民群众自我监督作用,实现对村级事务全程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村级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基层干部勤政廉政、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办法》、《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起对村干部的刚性约束机制,着力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和加强村级事务监督,切实增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是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措施。推行“432”村级民主监督模式,运用“四簿、三档、两书”对村级事务进行全程***。四簿:廉政宣传记录簿、廉政教育记录簿、廉政监督记录簿、廉政会议记录簿;三档: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档案、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档案、反腐倡廉宣传员档案;两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自律承诺书,“432”监督模式切实推动了村级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进程。
四是狠抓村级事务检查整治。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等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整治,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选举中拉票、贿票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全力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切实推进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五是加强村级廉政宣传教育。依托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宣传进乡入村活动,重点宣传反腐倡廉建设规定及中央、省、州、市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采取观看廉政电教片、上廉政党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廉政建设教育,着力增强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格尔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