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海南州八项措施确保下半年物价调控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海南州严格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物价调控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物价调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7月份,海南州共和地区CPI环比指数为100.2,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三,高于去年同期0.3个百分点;同比指数为104.4,高于全省1.6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一,低于去年同期2.1个百分点;累计指数为102.4,高于全省0.4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三,低于去年同期4.8个百分点。重点做了以下八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调控工作,牢固树立“稳价安民”意识不动摇,及时整改调控工作中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运行分析。定期对价格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找出价格调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控价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增强调控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及时调整充实物价调控方案。三是切实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切实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物价的有效作用,截止目前,已征收价格调节基金84万元。四是挖掘潜力,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现有储藏能力,抢抓牛羊出栏有利时机,认真做好牛羊肉收购、储备工作,准备随时投放市场;同时,根据市场需求组织货源,扶持和组织批发企业积极开展粮油、蔬菜、肉、蛋、禽等农副产品调运,提高市场的有效供给。五是强化稳价安民机制。继续实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各类生活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保持社会和谐稳定。1—8月,全州共为66510名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115.***万元。六是继续加强市场建设。结合农牧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生产、批发、零售“三项建设”,提高自给率,不断强化政府调控能力。七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大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谣言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同时,加大对各县、各部门价格调控措施措施、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物价调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年度调控目标任务。八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继续加强稳定物价正面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及时向社会宣传政府平抑市场价格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稳定群众消费心理。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引发抢购、断供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