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今年,海东地区进一步深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完善。截至6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9152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73147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976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9021人,参保率达到97.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65.28万人,参保率达到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124.42万人,参合率达到98.0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5869人。
一是根据海东实际,适时制定出台了《海东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海东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海东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医疗费报销实行刷卡直接结算相关规定》、《海东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转比例规定》、《海东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海东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海东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积极落实政策,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为17877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6204.88万元;为17658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发了养老金(242元/人月);为13.6万享受新农保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7183.22万元,并于6月底调整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30元/人月),共计补发养老金2442.54万元;为2894名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发放养老金169.43万元,于6月底调整了基础养老金(30元/人月),共补发养老金51.89万元。三是对所有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权益记录情况进行了基础信息整理;配合省、地、县审计部门开展了全区社保基金的审计工作。四是顺利完成了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地级统筹,实现了政策、经办、基金管理、待遇、信息“五个统一”,实现了“一卡通”在异地的医疗费及时结算。五是完成了居民医疗保险地级统筹软件开发,并在平安县进行测试运行;完成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协议签订工作。六是组织开展了干部培训,共举办经办业务培训4期,参加培训100余人。七是稳步推进“金保工程”,各项联网工作逐步到位。八是对参加工伤保险的219人进行了工伤认定,对提出申请的236人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对参加社会保险的183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对符合条件的415人纳入了基本养老范围。使我区的社保工作不断加强,社保服务更加便捷,参保人员的待遇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保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地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