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做深做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自2010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实施以来,海西州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全州两市两县20个乡镇104个行政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际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面积78072.81亩,最终确权集体林面积78072.81亩。其中,均山到户16281.1亩、联户承包33865.9亩、集体股份经营23845.3亩、集体统一经营4036.21亩、大户承包44.3亩。林权发证面积78072.81亩,完成全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的100%。已累计发放林权证778本,领取林权证农牧户441户。林改后成立农牧民林业经营管护组织74个,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涉及农牧户数6373户,经营管理面积达18178亩。
一、采取的措施。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及时成立林改工作州、市(县)、乡(镇)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州级统一领导,市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协调服务,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召开各地林改工作动员会、培训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操作人员政策掌握透彻、程序执行规范、业务操作熟练。全州共成立州级林改领导小组1个,市县级林改领导小组4个、乡镇级林改领导小组19个。及时解决问题。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进展汇报会、推进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省州林改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听取各地林改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的办法,并对各地区林改工作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群众的改革意识,增强了改革信心。明确工作任务。坚持先易后难,在对权属清楚、界址分明、无纠纷,且群众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村小组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为林改工作带好了头,起好了步。严格执行程序,特别是勘界确权阶段,严格按照申请表中所列权利人姓名、地名、面积、四至、林种、地类等内容,实地逐一核实,及时张榜公示。始终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相互协商、依法依规、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倾听群众意见,查看档案资料,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实行分级化解、分类化解、分项化解,积极有效排查调处林权纠纷,避免矛盾纠纷激化,保障群众应得利益。规范操作程序。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严格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级林改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林改程序进行规范操作。各市县及乡镇林改领导小组立足实际,制定了本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各行政村林改方案严格执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公示等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林地林权申请登记等环节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保障林农对林改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深入政策宣传。采取广播、电视、公开栏等形式,将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林改内容及工作措施和步骤等内容宣传到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关心、支持、参与林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知晓林改政策、户户参与林改工作”的良好局面。全州共免费发放各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材料500余册,刻制光盘200余张,张贴标语300余条,制作展板20块,林改政策宣传面达95%以上。科学建设档案。按照青海省林业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归档要求。同时,采取档案管理工作培训、现场示范操作等方式,对林改工作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调查图表、矛盾纠纷调处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分类、鉴别、归档、装订和保存年限划分等环节进行详细讲解,做到收集完整、分类科学、装订规范。
二、取得的成效。集体林地资源底数进一步明晰。全面掌握全州现有集体林地资源底数,为发展林业经济提供了详细资料。全州2市2县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78072.81亩集体林中,格尔木市60447亩、德令哈1978.61亩、都兰县9980.6亩、乌兰县5666.6亩。同时,坚持“树随地走、树随户走”的原则,切实加强行道树的管护,保证了行道树的保存率和成活率。林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了经营权,落实了处置权,取得了收益权,广大群众保护林地的意识明显增强,充分调动了承包户及农牧民群众的经营管理积极性,有力的推进了林业产业化进程,为发展全州枸杞经济林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林改,明晰产权,承包者对林地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看管保护力度明显加强,有效遏制了盗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下一步打算。开展林改“回头看”。重点解决改革方向失偏、宣传不到位、外业勘界资料搜集不全、内业资料整理不规范、家庭管护国有公益林合同签订不翔实等问题,力争使全州林改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林改工作质量和林改成效。完善林改档案管理。针对档案建立立卷不规范、标准质量不高等问题,对林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提高各级林改档案建设管理水平,建立、管理、利用好林改档案,确保林改各环节档案资料有据可查。稳推林改后期工作。在保证林改质量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开展好林改发证核对、家庭合同制管护合同签订等后期工作,做到林权登记造册图、文、表及四至界限等与外业勘界结果相一致。做到时间服从效果,进度服从质量,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巩固林改成果。在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进一步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确保配套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宣传手册等媒介,深入宣传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林业合作社、生态公益林营造林申报和奖补政策等内容,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全州林改工作得以巩固。
(州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