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围绕四大重点强力推动金融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把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功能,摆在金融工作的突出位置,支持和引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企业,千方百计创设各类融资平台,扩大资金运筹总量。加强调查研究,合理增设各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完善县级、乡镇网点信贷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效益。鼓励和支持海汇投资公司和四通担保公司,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作,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增强担保机构的综合实力、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加强与银行的深度合作,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创造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鼓励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设立村镇银行,大力发展并逐步规范各类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
二是加快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牢固树立抓金融生态环境就是抓发展环境的理念,坚持“抓基础、树典型、讲诚信、扩规模”,不断建立完善金融诚信评价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力度,引导企业和客户树立“诚信”理念,努力营造合作、诚信、自律的金融信用环境。进一步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秩序,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各金融机构改革,抓住关键环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变机械审核为主动***服务,指导企业清理家产,整合资源,做大项目;简化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群体“量身定做”金融产品;着眼于促进金融资本及其他生产要素在海南的加快聚集和有效配置,认真落实“金融招商”相关政策,对新设金融机构给予奖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注重发挥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为其开辟合法畅通的投资渠道,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投机化。
四是积极推进保险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各保险机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扩大保险业融资规模,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向农牧区延伸分支机构,提高保险覆盖面,为农牧业提供更加便利的保险服务。同时,进一步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三农”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以及与住房和汽车消费有关的保险业务。大力提高保险服务水平,着力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规范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