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海东地区农村住房及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
一、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为切实搞好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海东地区组织相关人员赴宁夏、河南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全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体制机制,强化工作力量,统一印发农房建设图集,突出色调、材料要求,着力打造特色,凸显风貌亮点,有力促进了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进程。
(一)农村奖励性住房和危旧房改造情况。2012年,省下达给我区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任务22000户,在示范村中安排8299户;下达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任务10000户,在示范村中安排2030户。截至目前,开工建设17265户,开工率为78.48%,已竣工3919户。
(二)新农村示范村情况。省下达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52个,其中互助19个、化隆县23个、循化县10个。为同步加强平安、民和、乐都三县示范村建设,我区研究确定地级示范村15个。计划总投资70891万元,实施村委会、卫生室、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村道硬化、便桥基础设施,村庄环境整治及绿化等项目,截至目前,所有示范村规划己全部编制并通过评审,己完成投资39328万元。奖励性住房开工8102户,开工率97.6%,完成投资24037万元,危旧房改造开工1925户,开工率95.2%,完成投资6784万元。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村庄规划的宣传不深入,张贴公示不够。二是农村住房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宣传不到位,运用力度不大,没有发挥省级下拨的担保资金作用。三是一些农村经济发展主导产业不明确,部分村庄特色打造不明显。四是是农村环境整治缺乏长效机制。五是缺乏具体施工指导,个别农户房屋存在无构造柱、无圈梁等工程质量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住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群众参与、规范运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二是在提高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建设水平上狠下功夫,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节能减排、生态文明,确保房屋结构合理、功能齐全;三是加强与金融部门衔接沟通,充分发挥好融资平台的作用,利用好财政农村牧区建房贴息资金,切实加大住房贷款支撑力度,增加农村建房投入。并积极采取县、乡、镇政府集中统购大宗建材等措施,有效降低建材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四是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村庄规划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规划意识,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五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工作,确保农房质量和施工安全;六是着重抓细节、出亮点、显特色,切实将示范村建成具有示范引领的亮点村、样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