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海南州民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民生保障能力有了新提升。认真执行《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及时提高群众医疗救助水平,门诊救助最高每人每年达500元,住院医疗救助最高每人每年达3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20万元。上半年,下达城乡医疗救助金1729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金115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金578万元;为全州***722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低保金3922万元。二是防灾减灾能力有了新提高。全面完成总投资351万元的兴海、贵南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和投资1840万元的海南州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前期工作。争取落实了贵德、同德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总投资337万元;积极开展救灾工作,下拨救灾资金135万元,救济面粉89万公斤,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不断创新社区减灾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全州有两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三是福利事业发展有了新进展。全面完成海南州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贵南县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贵德县社会福利中心和兴海县温泉敬老院等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争取落实了总投资1082万元的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德县河西镇、贵南县茫曲镇、兴海县县城、同德县唐谷镇科加滩敬老院建设项目;完成了全州2806名重度残疾人的筛选、录入和上报工作,下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145.1万元;争取浙江万向集团“四个一万工程”助学扶老慈善资助19.66万元,为11名贫困大学生进行慈善救助4.4万元。四是基层政权建设呈现新面貌。全面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总投资为1035万元的13个城镇社区服务站和2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提高村、社组织运转经费和干部报酬,制定出台《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和干部报酬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下达第一批村、社组织运转经费和干部报酬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44万元。五是专项事务管理实现新突破。依法开展2012年度海南州、海西州与西宁市界线联检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和下发了界线联检相关文件,切实维护了地区长治久安;进一步提高政府殡葬管理、殡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准,同德、贵德、共和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建成投运,兴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启动建设;不断加强以流浪未成年人为重点的流浪乞讨救助保护工作,共争取流浪乞讨救助补助资金39万元,上半年,已救助166人、发放资金5.5万元。六是双拥优抚安置达到新水平。完成14名烈士子女调查摸底、信息采集、统计上报和87名新增孤儿的统计审核上报工作;下达军队复员干部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9.18万元,接收2011年度城镇退役士兵59名(含省直部门6名)。目前,已安置15名,其中,岗位安置7名,一次性安置8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20.1万元。同时,全面开展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调查登记工作。(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