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及时足额发放城市低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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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2012年6月,海西州核减城市低保对象126户295人,新纳入城市低保对象55户105人,截至6月底,全州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对象12661户26842人,月发放保障金433.91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45.8万元、发放燃气补助14.81万元。1至6月,保障金累计支出3711.92万元。全州月人均补差资金222元,其中,德令哈市214元、格尔木市215元、都兰县235元、乌兰县231元、天峻县228元、大柴旦行委238元、冷湖行委271元、茫崖行委214元、石油管理局255元。
(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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