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互助县四项措施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
为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完善、资金落实、管理有序、阳光操作、公平合理、群众满意”目标,互助县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后全县农村低保户达11239户34800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093.8万元;城镇低保继续实行动态管理,确定城镇低保户2024户4386人,共发放城镇低保金454.22万元。
----严格规范城乡低保审批程序。严格履行“一个申请(个人申请)、三次公示(上报前、复核后、审批后)、三级审批(村、乡镇、县)”的程序,认真落实“三公开一监督”制度(保障对象公开、家庭收入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示促公开,以规范促公平,以制度保公正。
----认真开展低保对象调查审核。由县监察、人社、财政、社保等相关部门配合民政部门,结合“千名干部下乡”、危房改造对象调查等活动,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清理整顿。重点对国家正式职工或在社保部门已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仍领取低保金的予以清退;对已经死亡的低保对象仍领取低保金的及时予以取消;对检查出的人户分离的低保对象立即停发保障金,对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和“保人不保户”的现象进行全面清理,解决了以往工作中低保对象确定不准的问题。
----严明城乡低保清理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在低保办理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现象,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情保”、“关系保”予以清退。同时,对在低保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办理的事件,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全面加强低保日常管理工作。将全县所有低保家庭信息资料、低保人员身份证号码全部输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对象底数清、管理效果佳。
(互助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