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认真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为着力推进环境监察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理念,做到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执法,海东地区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区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力争在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为推进“三大历史任务”奠定坚实的环境管理基础。
一是在促进执法公正、保障廉洁执法上取得新突破。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环境监察干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促进各级环境监察部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依据、标准、程序开展污染源现场监察、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重点解决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上取得新突破。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环境执法能力薄弱、环境执法力度偏软等问题,纠正基层部分执法人员不会查、不深查、走过场等现象,进一步提高污染源现场监察、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质量,全面提升现场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环境监察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在推进联动机制、提高监察效能取的新突破。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加强环保系统纪检监察机构与环境监察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办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效能。
(地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