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提出五个着力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儿童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海南州妇女发展规划》和《海南州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要着力保障妇女儿童民生。坚持将妇女儿童工作融入民生工作全局,把满足妇女儿童新要求作为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切实提高妇女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要在推进生态移民搬迁、城乡安居工程、妇女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健康计划等重大民生项目过程中,坚持将政策、资金、物力等资源更多地向妇女儿童倾斜,全面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状态。高度关注农牧区留守妇女儿童,通过技能培训、互助合作、法律服务等形式,提供多种帮助,解决留守妇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要着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继续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雇佣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发生。要关心关怀流动妇女儿童的生活问题,优先解决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大力开展针对流动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疾病防控、计划免疫等专项卫生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要加大对孤儿、病残儿童和特困家庭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确保他们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强化消防安全和校车管理工作,加强妇女儿童生活用品和食品药品的监管,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和城镇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相关政策,为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要着力提升妇女儿童素质。要着眼不同地区、区分不同年龄阶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整体提高妇女儿童道德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做社会新风尚的倡导者、建设者。大力倡导和鼓励妇女学习文化、钻研技术、提升本领。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提高妇女参与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着力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特别是要加大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力度,认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建立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制度,加强地方病和特殊疾病预防和遏制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身体素质。要更加注重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紧密衔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儿童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机会,加强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精神的培养教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四要着力推动男女平等国策落实。要更加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加大女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政治参与权利。要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困难妇女的援助和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扶持帮助,严格依法监督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特别是规范私有企业的用工不平等行为,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要坚决克服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密切关注女童尤其是农牧区女童受教育情况,确保女童与男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坚决制止和严厉惩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由此实施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要反对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着力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构建文明先进的社会新风尚。
五要着力推进均衡协调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牧区。要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把更多的公共资源向农村牧区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向妇女儿童倾斜,全面缩小发展差距,使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妇女儿童都能享有均等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