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西宁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5月30日,由青海保险监管部门和省市司法行政部门主导,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承办,各保险公司参与的西宁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并运行。
近年来,我省社会公众的保险需求不断增加,保险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伴随而来的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争议纠纷也逐年增多。保险合同纠纷一直都是保险消费投诉的重要内容,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将会影响社会稳定,制约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我国传统的民间调解方式,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其居中调解的方式使调解组织处于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有利于纠纷的化解。为此,青海保监局与省司法厅、西宁市司法局积极沟通协调,将人民调解制度引入保险合同纠纷处理,对于维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设立的西宁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重点解决西宁地区的保险合同纠纷,但西宁市以外区域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只要当事人愿意到这里来解决,调解委员会也予以受理。据了解,为了尽快解决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我省保险机构设立不相符的现状,青海保监局和省司法厅计划年内相继在海东、海西两地(州)设立相应的合同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为更广大的保险消费者提供家门口的便捷维权渠道。(作者: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