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海西州拨付价格调节基金平抑物价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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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近日,海西州在2012年价格调节基金与省级分成所得基础上,州、县(市、行委)再按4:6的比例进行了分成。截至4月底,全州一季度价格调节基金853万元已预拨各地,其中州本级341万元,格尔木市238万元、德令哈市13万元、都兰县10万元、乌兰县17万元、天峻县172万元、大柴旦行委38万元、冷湖行委3万元、茫崖行委21万元。
(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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