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乐都县六措并举扎实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切实加强草原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乐都县六措并举扎实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草原承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制定方案,采取措施,精心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县、乡、村动员会及广播、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政策、意义和补助标准等,激发群众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县上先后两次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知识水平,为开展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工作开展。县上拨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草原承包工作经费50万元,购置办公用品,保证了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坚持基本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将乡村草原界线、草原承包方案、草原补偿标准、草原承包补贴对象、草原承包面积和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全面逐级公示,公示期为7-10天,充分接受广大农牧民的监督。
六是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质量。县上成立2个督查小组,进村入户,采取座谈访问、实地查验和翻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并将进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确保草原承包工作如期完成。
截至目前,全县19个乡镇草原界限的勘界认定和349个村61193户草原联户承包工作已完成,完成草原承包面积242.13万亩,可利用面积177.5724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77.572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