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努力创建文明优美人居环境
海南州着眼于惠民利民,以美化城乡人居环境为目的,利用3年时间,全方位实施“十乡(镇)百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创建文明优美人居环境。一是完善基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织。加强各级整治组织建设,调配专(兼)职整治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基层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力争在全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一致的组织网络,做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是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村社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一池”(沼气池)、“三清”(清洁村社、清洁道路、清洁家园)、“五改”(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七化”(布局优化、建筑美化、道路硬化、环境美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路灯亮化)目标,开展“五美在农家”(环境美、家庭美、居室美、行为美、心灵美)和“帐篷新生活”等主题实践活动,落实村社环境卫生管理“四个一”(制定一套组织管理制度、达到一个环境卫生标准、建立一支清扫保洁队伍、配齐一批环卫设施),彻底清除卫生死角,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健康教育知识竞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知识培训班当方式,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专栏,应用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咨询服务向患者及家属传授卫生保健常识,在提高健康教育水平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四实现环保工作新突破。针对存在的大气、区域环境噪声、烟尘、工业废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水等问题,制定达标实施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杜绝特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对主次干道沿街餐饮行业进行灶具改造,具备条件的由燃煤改用清洁能源。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彻底治理“五小”行业,彻底取缔不合格的食品摊点,保证“五小”行业卫生达标。五是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对城镇范围内的宾馆、饭店、饮(副)食店、商厦、医院、食品加工厂、粮食加工厂、肉食加工厂和酿造厂等重点行业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除四害执法检查及四害密度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对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点、建筑施工场地、沟渠、公厕、暖气管道、排水管道、园林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四害实施定期灭杀,实现公共场所除四害达标。六是大力整顿公共场所、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按照有关《条例》要求,对所有旅馆、理发美容店、娱乐场所、公共浴池、游泳场、汽车站周围等公共场所和大、中、小饭店(宾馆)、食品商店、单位集体食堂、食品加工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五小”行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测和技术指导。做到“三证”齐全、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体检率、培训率和“五病”调离率均达到100%,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七是加强医疗垃圾治理。依照有关法规对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进行监督管理,杜绝使用不合格医疗卫生用品,杜绝交叉感染事故的发生。做好医疗垃圾和医用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垃圾、医用污水、污物的处理标准。八是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工作。推行城镇超市、商业门店、饭店餐厅、蔬菜市场等消费领域环保塑料袋装用品的普及工作,倡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可回收包装袋。加强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回收废旧塑料袋等“白色污染”品,把清理城镇、乡村“白色污染”品达标分别纳入城镇环卫工作和农牧区文明村、卫生村、“十星级农牧户”评选的考评范围,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