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切实加强节能工作
海南州针对节能工作中存在的能耗基数低、节能降耗基础薄弱、企业资金紧缺等问题,切实加强节能工作:一是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励机制,认真组织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强化节能目标“一票否决”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完善工业节能考核方案,促使各县各部门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真正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及时与各县和企业签订“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目标责任书,使节能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县、落实到企业。二是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加快节能技术、材料、装备研发推广和技术改造步伐,抓紧金河水泥、鑫源铁合金余热发电项目建设,力争早建成、早投运、早发挥作用。引导重点矿山、纺织、食品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变频调速和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高低压无功补偿技术,切实提高支持节能的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程。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提高装备水平。重点做好鑫源铁合金两台8000KVA矿热炉的淘汰工作,争取通过省级验收。积极做好羊曲、尔多、玛尔挡、贵德旅游航电及尕曲、当村等大中型水电站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快水电资源开发进程;强势推进风光能资源开发,加大恒基伟业300兆瓦、蓓翔200兆瓦、柴达木风电二期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年内风光能装机容量达到500兆瓦以上;着力抓好肉食、乳制品、纺织、中藏药、建材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培育“双百”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达到4个。四是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施工验收标准,强化新建建筑的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验收备案、销售许可等全过程的监管,确保新建建筑达到节能目标。五是继续认真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鼓励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利用好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不断改善居住和办公条件,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本地区建设项目,逐项进行检查,积极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把好节能专项验收关和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的相关检测关,确保节能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