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乌兰县着力五项民生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今年以来,乌兰县顺民意、解民忧,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责任,持续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着力做好五项民生工作,使得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一、着力就业再就业。认真做好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计划新增就业岗位49个,开发用工岗位1700个。截至目前,县科技、农牧、就业部门结合阳光工程、春风行动等完成劳动力技能培训200人(次),实现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2626人。全县新增就业205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6人、4045人员及困难群体就业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7人。
二、着力住房保障工作。依托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力实施游牧民定居、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项目,着力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在做好全年5800套保障性住房续建工程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投资3735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600套,其中廉租住房300套、公共租赁房300套。计划投资1513.4万元,为1081户牧户实施草原新帐篷到户工程。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正在进行选址、地勘、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草原新帐篷到户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着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城镇、农牧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计划投资2110.06万元,新建农村公路4条,共53.526公里,配套桥梁6座。投资360万元,实施茶卡镇夏艾里沟村等6个村牧区雨水集流、牧民新村定居点人饮工程等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目前,农村公路及配套桥梁建设正在进行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待方案批复、资金到位后,全面组织实施。
四、着力医疗卫生工作。稳步推进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救助体系,着力提高城乡医疗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农牧区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人均445元;省、州、县、镇四级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65%、75%、85%和90%;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达21150人,参合率为98.58%;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6562人,参保率为100%。共为12名城镇低保对象报销医药费5.34万元,为15名农牧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医药费9.97万元。
五、着力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开展城乡低保调查工作,严格落实低保申报、审核、审批程序。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镇低保户1249户,2497人,每月发放保障金57.6万元;农村低保户828户、2032人,每月发放保障金22.3万元。不断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受益范围,在每年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拟将1061名70至79岁老人纳入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范围。按照农牧民和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80%的标准将五保户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4140元和4730元。积极组织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开展一帮一、户帮户活动,为176户贫困户落实资金8.5万元,切实解决了贫困家庭看病难、上学难等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