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着眼优化环境着力推进效能政府建设
海南州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建设效能政府的重要措施,大力整顿机关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着力推进高效、阳光、廉洁、满意政府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推进高效型政府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庸懒表现挂号销号制度》、《海南州县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力度,从严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谋取私利、推诿扯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审批动态管理制度,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全监控。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
二是推进阳光型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着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政府、更好地监督政府。特别是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救灾救济物资、各类补贴、征地拆迁等作为公开的重点,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着力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推进廉洁型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突出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和审批、执法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完善防范措施,严防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腐败现象,从源头预防和治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四是推进满意型政府建设。海南州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创新评议方式方法,更加注重评议和问卷结果的运用,把评议重点放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通过民主评议这一抓手,督促各级机关单位主动履行职责,自觉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机关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