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新能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十二五时期,海西州将新能源产业确定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支柱产业之一,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一、发展现状
自2009年以来,海西州大力引进和实施新能源项目,相继落地和建成了一批新能源项目,新能源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为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州太阳能总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兆瓦,风能装机容量预计达到650兆瓦。截至2011年底,全州已开工建设新能源项目44项。目前,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地区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及土地、电网、道路区位优势,吸引了大批的光伏企业,已形成格尔木东出口、德令哈西出口、乌兰老虎口及大柴旦锡铁山四大光伏产业园区,共建成国电龙源、国投华靖、华能、省发投、中国协合、中节能等40个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光伏并网发电913MW。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新能源项目规划及布局问题。海西州新能源项目主要依托《青海省太阳能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青海柴达木盆地太阳能发电基地规划》、《青海省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进行布局。近年来,海西州新能源发展迅猛,洽谈投资的企业较多,签约项目不断增多,条件较好的规划场址和规划容量已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冷湖、茫崖等新能源资源丰富地区未实现大电网覆盖,新能源项目布局调整难度加大。
(二)太阳能、风能电力并网输送问题。随着新能源发电产业的迅猛发展,太阳能、风能发电并网问题已成为新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因电力储存技术不完善,电网接入技术不成熟,太阳能、风能发电间歇性问题难以***,导致现有电网无法吸纳庞大的新能源发电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出力波动较大、可调节性差,增加了电网的不可控性和调峰压力,电能上网对电网存在不稳定冲击。
(三)新能源项目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新能源项目聚集区公共设施建设滞后;电网接入工程建设中,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就接入工程(汇集站)出资问题存在争议。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电管理有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接入系统,由电网企业建设和管理。但从目前实际运行情况看,格尔木、德令哈地区光伏接入系统(汇集站)均由发电企业出资建设。新能源发电企业主要按装机容量分摊费用,额外增加企业成本。
(四)新能源产业体系建设和电费结算问题。目前,海西州新能源项目均为下游发电项目,新能源相关专业配套设备和材料制造等上游产业项目在州内尚未形成。国家光伏上网标杆电价的出台使全州新能源发电产业迅猛发展,致使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完成,部分提前并网发电企业无法结算电价。
三、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项目布局规划。针对签约申报项目过多的现状,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规划和布局调整,继续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建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并在太阳能和风能总体规划的统一指导下,进一步对重点地区重点新能源产业园进行分项规划,做好开发区场址范围内的新能源资源测量和评估,确保新能源产业有序开发建设。
(二)加大配套设施建设。为打造柴达木国家级太阳能发电基地和格尔木光伏示范城,切实解决好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问题,进一步安排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实现新能源产业基地电网、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统一配置,促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三)完善新能源产业链。实现新能源装备本地化是促进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也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长远方向。因此在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吸引国内有实力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入驻海西,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的本地化,不断完善产业链,降低产品成本,提升竞争力,促进新能源产业整体水平提升。
(四)加强电源统一规划。加强与省相关部门及电力部门的衔接,及时报送新能源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现状及并网需求量,配合做好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套电网设施建设规划,投资建设与新能源发展相匹配的电力输送线路,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支持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外送。积极向省相关部门争取2012年海西地区新能源并网容量,促进新能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做好与省相关部门的衔接,尽快完成新能源企业相关手续办理,争取上网电价,完成电费结算。
(五)明确接入工程出资方。为保障新能源发电项目业主权益,推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发电管理有关规定》,引导电网公司出资建设接入系统,减少发电企业负担,提高投资业主积极性。
(州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