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长效机制
海西州着眼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增强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推进全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出台《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做好警示教育基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各级检察机关和党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健全完善四项机制制度,构建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确定由州县两级检察和党校部门共同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约束,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州、县两级党校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中开设预防教育课,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正式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专题预防授课、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各级检察机关发挥司法资源优势,通过提供典型案例图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或旁听法庭审理等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确保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取得成效,成立由检察院、党校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如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通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阶段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对策,制定教育方案,共同开展工作。
三是建立教育效果保障机制。师资力量方面:从上级机关邀请相关领导或从党校和社会有关方面聘请专家、学者,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课题研究,推动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学员培训方面: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中要求学员做到三个一,即上一堂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课,看一次预防图片展览或警示教育片,写一篇心得体会,使每个参训党员干部都能系统地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规范个人行为,自觉抵制腐败行为出现。
四是建立联合调查研究机制。针对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各级检察和党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各级检察机关在研究有关涉及党员干部教育方面的预防对策和措施时,与同级党校专业人员进行论证或提供咨询意见;各级党校在制定有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时,征求或咨询同级检察机关的意见。共同总结成功经验和推广有效做法,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党员干部发生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州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