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海西州本着规划先行、政府统筹、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基本思路,坚持做到四保证、三加强和两健全,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顺利推进。2007年至2010年全州共建设保障性住房66609套(户),解决和改善了10余万人住房问题,2012年争取到建设任务10095套(户)。截至目前,全州201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率100%,2010年项目竣工率100%,2009年项目入住率100%;编制完成了11个省级示范村和13个州级示范村规划,并结合海西农牧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编制了《海西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居方案》,提供14种户型住房样本供农牧民建房选用。
一、主要做法
一是探索创新模式,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以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重点,按照有治安防范、有绿化保洁、有维护维修、有停车管理的标准,推行物业管理进小区,保安、技防进院落,加强居民楼院自治管理,加快市场化进程,逐步向准物业小区过渡,实现小区物业管理专业化、市场化。在德令哈市、乌兰县采用BT模式建设城镇保障房和农民集中居住小区,缓解了项目建设资金难问题。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合理使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加大融资平台融资力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州县级财政资金安排到位约1.5亿元,各县市融资平台贷款约5亿元。
二是保障建设用地,严格建筑施工。以规划为指导,结合当地修建性详规,充分利用保障性住房土地审批绿色通道的优势,积极协调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做到实施有指导,用地有保证。对列入土地供地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办理各项事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招投标监管服务,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基本建设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住宅规范要求,确保将保障性住房项目建成优质工程、样板工程、民心工程。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
三是加强审批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在严格准入审批的同时,严密监控退出条件,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每月统计汇总各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程度。按户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理档案,及时更新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有关数据,实现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制约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保障房建设资金回收期长,利润空间小,社会资金参与积极性不高。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部分银行贷款投放较为谨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难度增大,市场化运作成本高,总体出售比例低影响资金回笼。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需加强。个别地区在保障房建设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速度轻质量、重主体轻配套等现象,保障房配套设施和服务不到位,群众入住难。项目手续审批链条长、程序多,加快建设进度与完善项目手续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三是分配运营机制需完善。各地建设的保障房,除一部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可以出售以外,大部分将由政府或相关机构持有,没有明确退出时间、如何退出等规定,将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居住者占用社会资源,使本该享受保障房政策的群众失去保障。
三、对策建议
一是创新筹资模式。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支持机制,出台针对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公租房的中长期低息或贴息贷款政策。在保证保障房建设的合理利润基础上,探索企业融资建设政府回购和政府与企业拼盘配建等建设模式,创新投融资机制。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和办法,加快出台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审批、规划选址、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等制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进度。加大对保障房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责任主体的惩戒力度,载入诚信系统黑名单。
三是探索管理机制。尽快完善保障房的分配程序、办法和退出机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真正发挥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托底房的作用。完善制度设计,实现保障房在严格审核下的有序转化,引导形成先租后买、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满足群众在不同经济状况和阶段的住房需求。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