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农牧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五大成效
一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2011年,全州共评定信用乡镇13个、信用村121个、信用户29846户,分别占全州乡镇、行政村和农户总数的36.1%、28.5%和40.7%,完成2011年目标任务的144.4%、163.5%和205.3%。财政支农融资担保配套资金3600万元,担保户数9773户,担保贷款余额达24918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二是助推了农牧区经济的稳步发展。涉农金融机构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创业小额担保等“三农”发展提供长期信贷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额度逐年增加。截至2011年年底,农户贷款余额96627万元,年均增长44.8%,贷款不良率为2.03%,其中信用户贷款余额6961万元,信用户贷款占农户贷款的比重为7.2%,信用户贷款不良率为1.79%。小额信用贷款在农牧民种养基地建设、特色农业、农资购置及生活消费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使农牧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农牧民收入的稳步提高。三是改善了社会信用环境。通过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广大农牧民守信用的意识、讲信用的风气正在形成,借贷农牧户主动到信用社还款,群众间互相监督,协助信贷人员清收陈旧贷款的环境明显好转。同时,由于信用贷款的发放减少了抵押担保手续、***催收等环节,信贷机构减少了贷款营销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四是扭转了金融机构效益。信用创建活动,不仅优化了信用环境,促进了涉农金融机构业务的长足发展,而且盘活了涉农金融机构资金存量,破除了“惧贷”、“惜贷”瓶颈,减轻了信贷人员工作负担,提高了收贷效率。涉农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质量不断提高,不良贷款逐年下降,支农资金实力不断增强,农村信用社已真正成为“农牧民的银行”。五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海南州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农牧户,详细讲解了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及评定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标准和条件,对获得信用户的农牧户提供金融贷款服务的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共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累计20余次,印发藏汉两种文字宣传材料2万多份,积极营造了浓厚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