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海南州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2011年,海南州共投入各类民政资金7.4亿元,达到“十一五”期间各类民政资金总和的74%,是历史上增幅最大的一年。其中,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3327万元,各类救助、医疗补助资金4223万元,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263万元。全州城乡低保动态率为19%,共发放了价值1383万元的救灾资金和物资,社会救助水平有了新提升。一是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提标后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月228元和每年1440元。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交叉检查工作,推进了全州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运行。二是针对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况,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州、县两级财政预算。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临时救助金115万元难。三是根据物价指数上涨幅度,先后向6.5万名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1282万元。四是实现了医疗救助统一经办管理和即时结算。全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32***.3万元,其中:城镇医疗救助金1348.3万元,救助62074人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841.9万元,救助75966人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74万元。五是进一步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实效。全年共下达农村危房改造指标7000户,实际完成改造6561户,因统建楼房原因需跨年度实施在建439户。共到位危房改造资金49263万元。其中:省级到位11200万元,地方实际配套2312万元,捆绑整合6714万元,群众自筹29037万元。六是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补贴惠及面。将全州居住在海拔3300米以上70-79岁的老人纳入高龄补助范围,全州共有8912名高龄老人直接受益,共发放补贴4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