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对2012年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新要求
海南州着眼于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2012年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力争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净增参保分别达350人、410人、100人、100人、1000人、8000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60%以上,新农保参保率达84%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险参保率达92.31%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99%以上。一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把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作为参保重点,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衔接配套,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努力提高参保率。同时,要深入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继续解决改革和体制转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二要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水平和统筹层次。今年省上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水平,要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社保资金统筹层次提升相关工作,不断增强资金调剂和支撑能力。三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管理。随着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入推进,社保覆盖范围、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服务管理任务也随之加重。必须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特别是基层的服务能力。要加快推进“金保工程”建设,确保高质量、按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要以“金保工程”为依托,重点加强社会保障系统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州社会保障“一卡通”。四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要从基金征收、运行、支付、管理四个环节强化监管,加强风险控制,管好群众的“养命钱”。要定期检查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基金管理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岗位实行权限管理。实行社保基金监管责任制,逐步建立人社、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参与的社会保险基金协同监管机制,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