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刚察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第一阶段工作呈现出四个显著特点
刚察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第一阶段工作经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的上下努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县5个乡镇和42个县直机关部门皆成立了以地区和部门单位主要党政领导任组长、分管工作领导小组任副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确定了工作联络员。形成了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内设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格局。
二是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县委《实施意见》,结合部门单位工作性质,相继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时限要求,细化了工作任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2012年度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地、各单位均在春节前召开了各自的动员大会。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组织全县50余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到县国税局开展了观摩学习暨业务培训。
三是舆论宣传到位。第一阶段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编发信息8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报送信息41期。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通过电视台廉政之窗栏目和政府门户网站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全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态,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是督查指导到位。为了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致。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工作督查指导制度,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第一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督查3次,保证了工作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