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创新社会管理基础工程三调联动促和谐海北建设
近年来,海北藏族自治州坚持把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并创新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全州上下形成了政通人和的可喜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和谐海北建设。
这个州实行了州级领导包县抓乡、县级领导包乡抓村、乡级领导包村抓社、村干部包社抓户的四包四抓工作责任制,把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实行考核奖惩。坚持示范带动,确定示范点,起到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效果。整合调解资源,采取调解、协调首选方式和转移、委托、邀请、指定、联合调解等工作模式,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大调解联席会议、联合排调、信息通报、工作交流、***回访制度,实现三大调解优势互补、无缝对接、良性互动。去年4月份,建立了信访案件处理与大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将信访案件的处理全方位纳入了大调解工作范畴。将每年60万元的政法专项经费划转为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州县分别设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指导调处中心,乡镇设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全州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452个,实现了乡镇、村、社区、学校、行业、企业、寺院、工业园区、集贸市场、重点旅游景区和游牧民定居点等领域调解组织全覆盖。注重发挥基层司法所长、综治干事等机关干部的作用,并把本地区威望较高的五老人员、宗教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大学生村官充实到基层调解员队伍中,全州基层调解员总数达到2076名。全州普遍建立了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通过领导干部大接访、三官两员进村入户、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补充作用和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坚持归口调处与联合调处、属地调处与多级调处相结合,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对排查出的一般性矛盾实行层级管理,就地化解,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自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启动以来,全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18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其中两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7.6%,多年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的越级上访事件,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7%以上,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惟一试点地区,在全省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作者: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