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切实加强下一代工作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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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2011年,州本级落实到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3万元,流浪儿童救助和儿童福利院资金97.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助资金891万元,补助学生4***12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273.8万元,补助学生1984人;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专项助学金20万元,补助学生43人;新生体检费31万元。(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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