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机动车通行证下周一发放
为减少市区内道路交通压力,合理调节和控制各道路的交通流量,交警部门将于下周一开始发放2012年机动车通行证。机动车辆通行证分为旅游车通行证、通勤车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三种。
办证地点及要求
旅游车、通勤车通行证采取一年一度发放制,旅游车通行证核发给市车管所注册的,登记信息为西宁市行政区域内各旅游公司及专门接待省内外游客的大、中型载客车。旅游车申办时,要以机动车所有人登记为准,由旅游公司集体统一办理,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车辆行驶证原件。通勤车通行证核发给市车管所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登记信息为行政、企事业单位从事接送工作人员的13座以上大、中型通勤客车,申办时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车辆行驶证原件,介绍信中需注明通行的路线,发放时间为12月26日至30日,发放地点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时通行证采用按天、按周、按半月发放制,核发给市车管所注册登记地址在禁行、限行范围内的核定载质量为1吨以上(含1吨)的货车、核定载客13座以上(含13座)的客车和登记住址在禁行、限行区内的两轮摩托车,主要办理对象为商品配送车、生活服务车和部分建材运输车,申办时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并提交车辆所申请通行的道路,发放时间为12月26日开始办理,发放地点在我市四个辖区的交警大队。
通行证使用规定
旅游车通行证只允许车辆接送旅游团队时在市区禁行、限行道路上通行,不得随意停车,在省、市旅游管理部门指定的景点、餐饮、购物、住宿地点接送旅客时,车辆要即停即离,需临时暂用道路停车,必须在辖区交警大队指定的路段停放。旅游车通行证发放数量将控制在单位总车数的50%以内。通勤车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由核发部门具体指定载明车辆的通行路线,除指定的道路外其余禁行、限行道路上不得通行。本次机动车通行证发放中,交警部门将对有严重劣迹行为的车辆取消申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