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存在的困难:一是困难家庭自筹资金比较困难。全州大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基础较差,农民人均收入偏低,特别是低保户和困难户等危改对象经济实力十分薄弱,自筹建房资金非常困难。加之受交通运距较长、建材价格上涨、农牧民群众缺乏建筑技能等因素影响,补助标准过低,完成45-60平方米3间房屋的修建任务,难度较大。二是公共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对于危房改造数量较多的自然村的建房点,在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的过程中需要配套道路、给排水、供电、卫生和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由于补助资金有限,部分危房改造建房点虽然按时完成了建设任务,但水、电、路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不够,配套设施还不完善,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三是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加强。长期以来,农民建房大多是采用亲帮亲、邻帮邻的方式,且相互模仿、相互攀比的建房意识浓厚,农民的安全意识和依法建设意识比较薄弱,农村危房改造缺乏规范性的管理,缺乏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质检专业技术人员,需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监督,防范施工质量安全隐患。
对策建议:一是搞好改造规划,做到科学实施。做好把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村级规划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相关联,与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相衔接。科学统筹,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断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农村牧区各项建设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和协调推进,实现综合整体效益。二是加强建设力度,做好项目争取。要保持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求不低,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力争利用2-3年时间,按照整村推进的工作方式,彻底解决尚余15000户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三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抓好建设资金的落实。积极整合各类涉及农村建设和农民扶持的项目和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对有劳动力、有匹配资金、有宅基地的改造对象,优先安排进行改造。四是实行建管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坚持实行建管分离,由乡镇负责建设施工、建设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统筹和验收。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加大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严防挤占、挪用、浪费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