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成立省内首个市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西宁市决定成立省内首个由市级政府成立的采用全新运作方式的行政复议委员会。
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采用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行政复议委员会直接对市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处理依法由市政府受理的其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主要职责还包括行政复议收案、受理、核查、听证、审理、决定、送达及转送等,对区、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等。行政复议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各一名,委员(包括常任、非常任委员)15名,非常任委员由行政机关以外的法律界专业人士、专家学者和其他社会人士担任,使委员会在构成上更具有民主性、专业性和代表性。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成立的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采取统一受理、集中审查、作出决定的运行方式;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案件,可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审理,并以行政复议机关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可由精通该案件所涉专业问题法律和实际工作的相应委员组成行政复议庭审理。既独立于政府部门以外,具有相对独立性,也聘任专家、学者等社会人士参与审理案件,更有利于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