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及时到位。按全州人口数25.67万人,由人均15元调整提高到25元,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590.41万元,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1.34万元。
二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顺利实施。根据省卫生厅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实施方案,及时安排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及农村改水改厕、干部体检经费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376.08万元。
三是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平稳运行。2011年,全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为保障我州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平稳运行,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及州级配套资金共计4811.0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2011年7月1日起全州按新的提标标准报销农牧民住院医药费用。
四是保障村医补助按时到位。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力度,对村医的补助由原来的每个村卫生室每年农业区5000元、牧业区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同时每个村卫生室按1000元标准给予水、电、暖补贴,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村医,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的补助。村医补助按照省定标准,由省财政补助70%,下达资金217.56万元,州级财政配套10%,下达资金26.72万元。
五是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全州34个村卫生室按照平均扩建20平方米的标准,州财政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加大对村医的乡村信息人员培训,安排村医培训经费4万元。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建设,安排4所中心卫生院设备及辅助设施补助资金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