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十二五城乡统筹发展
今年以来,海东地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和国家制定建立兰—西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全面启动东部城市群建设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修编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地区及早研究部署规划管理、实施、监督工作,全力保障“十二五”城乡统筹发展。
一、科学系统做好各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一是在目前已完成各县城市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工作的基础上,抓紧进行城市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安排城区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总规报审工作。二是结合总体规划进行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市政规划。三是认真研究海东地区及各县城乡发展现状,编制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梳理和整合行业相关政策,优化和重构城乡空间体系,明确城乡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的措施,全面推动“十二五”海东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四是做好和各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衔接工作。
二、建立科学严谨的规划管理办法。一方面,抓紧制定«海东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明确地区、园区及各县管理职责,建立清晰、高效的办事程序,确保城市规划的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编制科学全面的«海东地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就城市规划建设相关内容明确技术要求和管理办法。
三、组织专业的规划管理机构。一是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和对话协商机制。成立地县规划委员会,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涉及区域内的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同时,建立城市规划管理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发展改革、林业部门等的协调机构,统一调控规划体系。二是建立政府对规划实施评价监控机制,根据经济社会等变化进行实时监督和评价,保证其延续性与动态性。三是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规划对接。加强对县域各城镇、乡村的规划编制、管理与规划实施监督的指导,统筹区域共同发展。四是加强规划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规划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