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海西州工商部门制定九项措施为第三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为加大对现代金融服务业、物流企业、旅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海西州工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九项措施,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出台优惠政策,扩大全州第三产业市场主体总量,为第三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放开经营范围。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柴达木循环经济建设发展的都予以登记,放开经营;凡在海西经营的企业,试行经营范围“筹建”登记,允许筹建企业先办营业执照,待筹建期结束,正式经营前提供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二、放宽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期限和出资方式,支持企业增资扩股。允许企业首期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在两年内缴足;允许出资人以实物、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做价出资,并允许无形资产出资额占到公司注册资本的70%;支持投资者以股权作价出资设立公司或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支持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方式进行融资,扩大规模。
三、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支持规模企业提升知名度。允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请不冠行政区划的名称;允许服务行业的企业特别是金融服务业、旅游业、物流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企业名称中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新兴服务业,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
四、放宽企业集团条件,支持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允许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拥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可以申请带有“集团”字样的名称。
五、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引导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支持科技服务型、能源服务等服务行业企业以家庭住址作为企业住所,进一步放宽企业场所登记条件;支持服务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六、减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帮助。凡在海西登记的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费的收费标准由原来注册资金总额的0.8‰优惠为0.72‰缴纳;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由原规定的0.4‰优惠为0.36‰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登记费。
七、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牧民创办服务型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发展“农家餐饮、特色旅游”服务行业。以特色农家和旅游“蒙古包”的独特形式创办企业,并允许在名称中使用“生态、环保、绿色、有机、特色”等用语作为行业限定语,支持使用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林木所有权、农机器具等能够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创办企业。
八、优化服务措施,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将原来登记注册7天办结改为在提交材料齐全的情况下3天办结;登记窗口实行“一审一核”制,将登记环节由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多人办理改为由一人受理审查、一人核准,减少登记审批环节。
九、延伸服务范围,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发展。在注册登记过程中为第三产业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约登记制、首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理制和***服务制,认真落实靠前服务、***服务,延伸服务和文明服务。针对德令哈、格尔木、都兰、乌兰、天峻等旅游业发展相对集中的特点,建立登记服务联系机制,指定专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及企业登记事项、商标注册、法律维权等方面的咨询、宣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