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贵德建立旅游奖励机制加快市场开拓步伐
为加快拓宽贵德旅游客源市场,全力打造“天下黄河贵德清,高原休闲养生城”旅游度假目的地知名品牌,建设国家级休闲旅游度假区和5A级景区,贵德县以旅行社组织游客直接来境旅游人数为计算依据,采取旅行社申报、县旅游局审核确认和县评审领导小组统一复核公示的办法,积极引入奖励机制,鼓励旅行社组团来贵德旅游。一是对组织100人(含100人)以上包机来贵德旅游的组团社,一次性给予人民币4000元奖励;二是对组织400人(含400人)以上旅游专列来贵德旅游的组团社,一次性给予人民币4000元奖励;对组织300人(含3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组团社,一次性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对组织100人(含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组团社,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三是对年度内从省外引来5架以上(含5架)旅游包机或5列以上(含5列)旅游专列的,一次性再给予旅行社5000元人民币奖励;四是组织自驾车来贵德旅游,每次车辆在10台(含10台)以上,人数在50人(含50人)以上的,奖励承办旅行社人民币1000元;每次车辆在20台(含20台)以上,人数在90人(含90人)以上的,奖励承办旅行社人民币2000元;五是凡组团来贵德开展一日游活动的,奖励采取人次累计办法,奖励基数为5000人次/年,旅行社组团人数达到奖励基数(含基数)以上的,每人次奖励0.5元;六是旅行社组团贵德过夜游,对年度内向我县输送过夜游客超过3000人以上的前五名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民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