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海西州六项医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经过两年的努力,海西州医改工作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管理、政府对村医的补助、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力度、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走在了全省前列。2009年海西州率先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中心施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了药品加成。2010年又在县(市)、州级医院施行基本药物制度,并全部实行药品零加成,两年间全州各级财政支付药品零加成费用达1280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管理走在了全省前列。2010年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完全一致,筹资标准达到了360元,高出全省标准60元,且实现了管理上的并轨,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
政府对村医的补助走在了全省前列。海西州对村医补助已经达到了人均13000元,按照省上新的规定预计可达到16000元以上。
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力度走在了全省前列。海西州各级财政大幅度提高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补助。2009年对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级医院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实行了政府财政全额拨款。格尔木市医院和州医院的政府补助已经由原来的60%、80%提高到现在的80%和90%。
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走在了全省前列。海西州各级政府大幅度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十一五”期间全州对卫生事业的总投入达到8.48亿元,使医疗机构的面貌和硬件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35元,高于全省10元;城乡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已达到70.1%,取得较大成绩。